就在前幾天,國家發(fā)改委和能源局發(fā)了一個通知,《關于加快推進充電基礎設施建設 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車下鄉(xiāng)和鄉(xiāng)村振興的實施意見》,剛好呼應了前段時間,中央政治局和國務院常務會議,關于這方面的內容。
今天來快速給大家聊聊這個通知里,我認為最核心的3點干貨:
第一個重點是,這次支持充電基礎設施下沉到縣鄉(xiāng)農村去,加快實現充電站“縣縣全覆蓋”、充電樁“鄉(xiāng)鄉(xiāng)全覆蓋”,合理推進集中式公共充電場站建設,優(yōu)先在縣鄉(xiāng)企事業(yè)單位、商業(yè)建筑、交通樞紐(場站)、公路沿線服務區(qū)(站)等這些地方。
里面還提到,鼓勵有條件的地方,出臺農村地區(qū)公共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專項支持政策。
那沒錢咋辦呢?通知里提到,地方政府可以發(fā)專項債,支持符合條件的高速公路及普通國省干線公路服務區(qū)(站)、公共汽電車場站和汽車客運站等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。
我倒認為對于充電基礎設施是不是要下沉到縣鄉(xiāng)農村,市場說了算,有錢賺自然會有人去干。而且縣鄉(xiāng)農村的停車取電便利性要比城市中方便的多。
通知里還有一點值得提的是,也是以后可能會進一步推廣落實的政策,那就是關于落實街道辦事處等基層管理機構管理責任,加大對居住社區(qū)管理單位的指導和監(jiān)督,建立“一站式”協調推動和投訴解決機制。
在縣鄉(xiāng)農村大部分的居住社區(qū)可沒有物業(yè)公司、居委會、業(yè)委會什么的,那要安裝充電樁怎么辦呢?誰來統籌負責呢?找街道辦事處,它是行政單位有行政能力,這一點以后應該會在全國去推廣,不管是城市還是農村,充電基礎設施建設,責任主體收歸到街道辦事處這一級,以后物業(yè)、居委會、業(yè)委會僅是協助。
這可能是解決社區(qū)充電的關鍵鑰匙。
更重要的點是這一段,到2030年前,對實行兩部制電價的集中式充換電設施用電免收需量(容量)電費,放寬電網企業(yè)相關配電網建設投資效率約束,全額納入輸配電價回收。
前半句是針對運營商的,里面的兩部制電價和容量電費是不是聽不懂,不用管它,以后單獨給大家說。這半句的意思的,凡是獨立報裝,大于等于315kva的充電站,到2030年前免收容量電費,容量電費你可以簡單把它理解為,它就是一個固定費用的座機費。
這其實是把免收座機費政策又延長了5年,之前是到2025年,這是實打實的幫運營商減負。
后面半句是針對電網說的,相當于降低了電網在這方面的考核,開展配套電網建設改造的成本,被納入了輸配電價回收,相當于是向社會收取。
我們再延伸一點,過去很多人說電動汽車越來越多后,會對電網形成很大沖擊,沒那么多電給你用,這確實會在短期或局部產生這樣的現象,但是從長期看,只要是能用錢解決的問題都不是大問題。
好了,以上就是關于發(fā)改委和能源局這次通知,我總結的核心3點干貨,如果你也認同就點個贊吧。
文章來源:億瓦研究院 作者:黃山